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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臺海網(微博)10月12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灣地區8名17到19歲的青少年,因陳姓大哥販賣K他命,他們幫忙送貨、收錢,每次可獲50到200元(新臺幣,下同)賞金,結果觸犯販賣毒品罪,面臨5年以上徒刑重罪。
  據報道,桃園地檢署調查,這些青少年有的還在念高中,有的高中輟學,大部分是同學、朋友關係,在念書時代就常泡網咖和逃課,跟著有幫派背景的陳姓男子(40歲)鬼混,大家都叫陳“大哥”。
  去年11月,陳姓男子開始販賣K他命,唆使8名青少年幫忙送貨、收錢,後來還要求8人聯繫買家、自行接單送貨、收錢,每天定時繳給陳姓男子,8名青少年送貨收錢的代價,視訂貨金額,每次只有50到200元不等賞金,其它都歸大哥拿走。
  檢警今年1月間查獲邱姓少年賣毒品,移送少年法庭收容,他供出陳姓男子和7名同伙,警方查出每次交易金額在300元到2000元間,其中有人只幫忙送貨一次,得到100元賞金,有人送3次,大哥打賞200元,都被認定是販賣毒品的共犯。
  檢察官偵辦時,查出8名青少年中有4人染上毒癮,另4人有吸毒經驗,起訴陳姓男子和6名滿18歲的青年,2名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理中。
  檢方指出,販賣第三級毒品是5年以上徒刑的重罪,即使未成年,也將依照成年人的偵審程序,由少年法庭調查後,移檢察官起訴、判刑確定後,照樣得進監獄,如果犯罪情節較輕微(如只送一次貨),可能裁定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,付出的代價也不小。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送毒品獲“賞金”臺灣8名青少年恐遭重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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