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日前發出通知,決定對各部門現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,該取消的一律取消,該調整的堅決調整,最終不再保留“非行政許可審批”這一審批類別。面向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,要於通知印發後一年內予以取消。
  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,是指行政許可之外的審批事項,包括審批、審核、核准、核查、同意、確認、驗收、驗證、備案、年審(檢)、登記、會審等。
  (原標題:中央非行政許可審批一年內全部取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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